Posted in 2.0, 互動設計, 視覺, 體驗設計, 已經下標籤的 產品設計, 設計2.0 on 十月 25, 2007 | 張貼留言 »
知識可以被共享、相互加值,創意也可以在一定的機制下,既能展現自我天賦又能獲得認同還能獲取利益。 這是一個產品設計的平台,你的設計、他的支援、加上消費者的買單,讓你的設計被全世界的人知道而且被買到。
閱讀全文»